本帖最後由 maxycy 於 25-8-2013 11:10 編輯
有關當年的懲罰,由於投訴人已渡過禁言時間,本人將不理會。
圖中可見投訴人於不同主題發表了不少帶人身攻擊的言論,
惟短消息中的對話本人認為可以接受(在人身攻擊的角度上)。
本人想問,
閣下提及「給他一次改過的機會」,
是否在有通知投訴人的情況下給予?
如有,請提交有關證據。
Remark:
tid | name | 4459842 | 我覺得熾天使高達GNHW/B真係好垃圾!!!!!! |
被禁人士於「我覺得熾天使高達GNHW/B真係好垃圾!!!!!!」及「有無人覺得暴行英文條友好礙眼??」主題的有關留言(投訴人、被投訴人及SD版版主如有需要可向本人取得以下內容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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